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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日的狂欢之后,洛阳逐渐恢复了平静,花尘风信马由缰,在街上溜达,虽然魔域被击退了,大哥似乎更忙了,还来了好多前来投奔的武林侠士。想起来花尘风就郁闷,“还要我陪他们吃饭喝酒?”对于花尘风喜欢的人千杯不醉,不喜欢的,好嘞,您哪,出门左拐不送。尤其是那个大肚汉朱大有,这名字听上去就是一个油油腻腻的人,听说是一个酒楼老板,不不不准确的说是一个土匪从良卖起了猪头肉。听说他最喜欢猪头肉,洛城西还在席上专门为他准备了个猪头,一整个猪头!哎哟,就算在大漠再豪爽的汉子,还要用刀在烤羊腿上割下一片来吃,而这位大有先生直接下手去撕,接着就是一大块泛着油光的猪头肉满满的放在嘴里。还有那个矬地丁,个头不到自己肩膀,一个人长这么矬也就算了,偏偏他却姓高,叫什么高雪剑,我看还真是贱,一会儿一个洛城主天下无敌,一会儿一个洛城主武功盖世,那个殷勤呀,这天下漂亮话都让他一个说绝了,这饭还能吃的下去?“要比起来,我宁可和那油腻的老头喝酒聊天,至少人家是在那儿好好吃肉,而这个高雪剑,得不得,得不得,全都是废话,大哥怎么受得了,还封他为护卫。洛城西如何不知道花尘风在那里真的不自在,他那自由不羁,直爽的性情肯定无法忍受高雪剑这样的男人。洛城西却不这样想,既然身为城主要管理好洛阳,必须任人唯用,而且魔九尊如此强大,估计无时无刻不惦记复仇,洛阳必须再最短时间强大再强大,谁又知道这每日每夜他承受了多大的压力,所以必须礼待所有投奔者,高雪剑虽过于油滑,但以他的武功,作为一个护卫应该是足够担当。他看看花尘风在席间十分无趣,就找了个借口把他释放了。花尘风自从战后一直忙碌着帮洛城西处理这样那样的善后的事,今天被放出来,心情自然大好。

“哎哟!花少!”

花尘风抬头一看,原来自己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一个首饰店门前这。这洛阳进进出出的,谁不知道洛城府来了一个小哥,叫花尘风啊,尤其是这老板是干嘛的,对这些事天生就有一种特殊的识别技能。看见花尘风的马上来到了店门口,赶紧就迎了出去招呼。

花尘风下马,看了看首饰店的牌子,“锦绣银楼!”这时早有那些聪明的小伙计,把马牵了过去。不由得花尘风跟着老板走了进去,只见柜台上玉钗金簪比比皆是,琳琅满目,花尘风想起了一只手,纤细柔软白净的一只手。他回头问老板:“可有手镯?”

“有,有,有”说着老板连忙搬出了一个箱子,然后拿出一个绒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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